適用對象
- 本公司之董事、經理人、員工、受任人或具有實質控制能力者
- 供應商
評估機制及相關作為
- 建立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機制,納入法令遵循自評檢核 遵循程序項目,定期分析檢討防範機制之妥適性與有效性。
- 透過自行查核及法令遵循自行評估,並以重要管理議題,挑選高風險單位進行法遵測試。
- 與供應商往來時,均先評估往來對象之合法性,充分了解對方之誠信經營狀況及遵守企業社會責任政策情形,契約中明訂遵守誠信經營及企業社會責任條款。對於貪腐和賄賂採取零容忍的方式處理,承諾在全球進行的營業活動不會有任何形式的貪腐及賄賂。
落實誠信經營
- 本公司指派人資部為誠信經營專責單位, 負責誠信經營政策之制定及執行,向全體同仁宣達誠信經營理念。
- 113年度已完成董事、經理人及員工道德行為、誠信經營政策及防範內線交易之教育訓練(總計158小時)。
下載誠信經營守則 | |
下載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| |
下載道德行為準則 | |
下載道德行為、誠信經營政策及防範內線交易教育訓練 |